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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【決賽】樂曲或歌曲創作比賽 參賽者注意事項

發布日期:2021-03-08
瀏覽人次:349
  1. 比賽地點 : 苗北藝文中心3樓研習教室  報到處 :   苗北藝文中心1樓
  2. 比賽時間3 小時30 分鐘(8:30 ~ 12:00),依比賽現場公布之主題(樂曲或歌曲擇一),臨場創作。比賽開始後逾30分鐘(9:00前)未進入比賽教室者,視同棄權,且不得進入賽場。
  3. 參賽者於決賽當日應攜帶附照片學生證證件,符實進行驗證。僅有小學生得以附照片之健保卡(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、或附照片之學籍證明或身分證取代);若健保卡為嬰兒時期照片,則需加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佐證。未帶證件者須於9:00前補件,否則不得進入賽場。
  4. 本比賽為紙筆試卷,請參賽者自行攜帶普通黑色鉛筆、橡皮擦到場應試。
  5. 8:30發題目卷及作曲紙,會場另提供空白五線譜供參賽學生備用。
  6. 現場不提供任何樂器,亦不得攜帶各類樂器進場。
  7. 題目卷及作曲紙均需繳回。
  8. 參賽者欲前往如廁時,需舉手並由賽務人員陪同。
  9. 考生除識別件證件正本、鉛筆、橡皮擦外,其他非應試用品均不得攜帶入座。
  10. 非應試用品包括:各類樂器、書籍、紙張、皮包及任何具有通訊、攝影、錄音、筆電、行動電話、MP3、鬧鐘、翻譯機等發聲功能或有礙試場安寧之各類器材物品。
  11. 比賽成績俟該類組比賽結束,需另經評審紙本閱卷後,配合賽程且為避免出錯,成績隔日晚上10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,可逕音樂比賽官網查詢成績,敬祈請耐心等候。
  12. 成績公布後,承辦學校代為寄送評語及獎狀,一律統一另行寄送。

防疫須知 :
  • 所有人員進入苗北藝文中心,一律量測體溫並配戴口罩。
  • 體溫正常標示(貼貼紙以防止接觸)
  • 參賽人員經現場量測體溫過高,有發燒情形(耳溫 38℃,額溫 37.5℃)者,參賽人員由所屬學校協助返家就醫。
  • 為配合防疫,因實名制要求,不在報名名冊中之參賽人員,不得進場。
  • 老師或家長請在報到處量測體溫、酒精消毒,並填寫連絡電話及簽名,無發燒情形始得進入家長休息區等候。
最後更新時間:2021-03-12